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

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

(瑞典) 伯德金,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31.0

书籍简介:

本书之目的在于提供资料统一整理,以便借助相关国际材料的背景以及一些对照表格,对亚太地区现存的各种国家人权机构进行比较。本书所涉材料不求穷尽,但为有助于认识与了解每个国家机构依其法定授权而具有的先天优劣之处。

书籍目录:

序言

前言

缩略表

第一章 导论

1.1 演进中的国际秩序

1.2 联合国和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机览

1.3 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

1.4 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程序

第二章 职权和功能

2.1 职能

2.2 权力和功能

对下列表格的说明

第三章 其他主要特征

3.1 独立性

3.2 便民

3.3 充足的资源

3.4 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资格

3.5 与非政府组织合作

第四章 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立法、司法及其他机关的关系

4.1 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4.2 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4.3 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4.4 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第五章 国际人权机构与国际条约机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基于宪章的其他机制的关系

5.1 国际条约机构

5.2 特别程序

5.3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CHR)

第六章 区域合作

6.1 背景

6.2 亚太国家人权机构论坛

第七章 挑战与战略

7.1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7.2 冲突状态下的国家人权机构

7.3 国家调查

7.4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第八章 结论

后记

内容摘要:

《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在对亚太地区现存的国家人权机构进行比较的同时,为读者提供了一系列精选的国际资料和一些用来帮助理解相关问题的表格。写这部书的初衷主要是为有关国家人权机构问题的教学提供方便,它不仅对那些正在考虑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国家有所帮助,即使对那些已经设立该机构的国家来讲,也会对其如何加强机构的职能有所借鉴。因此,《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的一些章节阐述了如何处理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同时还简要说明了设立国家人权机构过程的重要性。 【作者简介】布莱思·伯德金,现任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客座教授,在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讲授研究生课程。他同时担任非洲、亚洲和中、东欧许多国家人权机构的国际咨询专家。从1995年到2003年,作为联合国前三任人权高级专员有关国家人权机构问题的特别顾问,他曾先后两百多次前往非洲、亚太地区、欧洲和拉丁美洲的55个国家,帮助那些真心愿意创建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各国政府或民间社会组织。  在受命于联合国之前,伯德金教授从1986年到1994年担任澳大利亚首任联邦人权委员。在此任内的1990年到1991年间,他是国家人权机构的联合国标准(《巴黎原则》)的主要起草者之一,该标准后来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1978年到1986年间,他是前澳大利亚总理、副总理和联邦总检察长的主要顾问。在此之前,他做过外交官和律师。1985年6月,鉴于在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为人权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伯德金教授被授予“澳大利亚勋章”。他被普遍认为是国家人权机构方面问题的国际顶尖级专家。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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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6203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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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1.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0.4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815.7 的主题关于 人权-国际组织-研究-亚太地区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