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王牌
律师的王牌封面图

律师的王牌

(美) 卢贝特, 著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28.0

书籍简介:

本书用大量的经典牌局来总结久经沙场的扑克牌玩家们的高明见解,表明律师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大量经验。并采用牌局(历届世界扑克牌锦标赛牌局)与案件(王尔德鸡奸案、尼克松水门事件、克林顿拉链门事件、辛普森杀妻案等)对照的方式精确阐述了扑克牌桌上的各种战术如何转而应用于法律诉讼、协商谈判和法律实践的几乎所有其他领域。书中用引人入胜、信息丰富的系列课程形式,描述了“价值下注”、“慢打”和“反向诈牌”等概念,解释了律师如何才能运用这些概念来打赢官司。

书籍目录:

前言

成手牌大小顺序

方块争取最大的胜利

A节省筹码

2预期价值

3不要嗜赌成性

4做好准备,迎接机遇

5开手牌

6潜力牌

7追梦属于狗的行为

8亚德利法则(与达罗的例外法)

9输牌

10绝境

J变幻莫测

Q沉没成本

K赌注至关重要

草花严格控制对手

A基本定理

2弄清自己为什么下注

3慢慢地玩

4诈牌

5反向诈牌

6半诈牌

7玩过火

8要求亮底牌

9松散规矩

10放弃赢钱牌

J建立习惯模式

Q暗示和说书

K耐心

黑桃充分挖掘信息

A知识就是力量

2摸清底细

3迹象

4亦需亦取

5真实的谎言

6演戏

7加注喜好

8留心关注

9解读价值

10全面记牌

J出人意料

Q地方规则

K亮牌

红桃道德与品德

A撒谎

2欺诈

3耍阴谋

4坚守胜利果实

5货真价实

6道德风险

7自控

8新手的好运

9人心不可无

10以牌说话

J交互询问不等于激愤质问

Q潇洒的输家

K扑克不是人生

致谢

前言

1888年初春时分,有个年轻的律师从印第安纳州(现在的俄克拉何马州)搬到了得克萨斯。他着急开张,便租下了一间小办公室,把自己的招牌挂在了门上,但他还未获得执业许可。那个时候法学院寥寥无几,也没有正规的律师资格考试。因而,无论是跃跃欲试的新手,还是初来乍到的新人,都必须通过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的面试才行。

我们的这位年轻人来到了奥斯汀,虽然忐忑不安,但却做好了心理准备,要参加一场由恶名远扬的强硬派法官主持的严酷的考试。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只是问了他四个问题:他有没有研究过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他是否读(《圣经》?他是否了解莎士比亚?他会不会玩扑克牌?

前三个问题很容易理解。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评述》(Commentaries)是所有律师的基础参考书,而且在美国开发地区边缘,这本书基本上就是唯一可以引经据典的著述。当然,《圣经》和莎士比亚是领会人性的基础读物,是取得法律实践成功的必要素质(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但是,扑克牌的问题让他紧张得很。赌博是一种恶习,因而他担心法官们是在指责他行为不道德。

尽管如此,他还是不得不诚实作答。这位年轻的律师不情愿地承认,自己经常玩七张牌梭哈(seven-cardstud),同时心里嘀咕,可能会因为这一点,得克萨斯州的法官们会为难自己,使自己难以获得执业许可。又一次出人意料的是,法官们当场就批准了他执业,他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在平平安安地完成了宣誓之后,这位年轻的律师鼓足勇气向法庭提出了他对扑克牌问题的疑惑。“法官大人,”他说,“我明白您为什么问及布莱克斯通、莎士比亚和《圣经》,可是扑克牌跟律师执业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首席法官坐在那里用严厉的目光向下瞪着他,答道:“年轻人,要不你在当律师的头三年怎么能活下去?”

首席法官言之有理。在动乱的尘埃刚刚落地的美国西部,干律师这一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付费客户凤毛麟角。大部分律师如果没有副业收入,比如经营牧场、从事新闻业或者刷盘子,根本无法生存。由于眼前这位年轻的律师是否擅长养牛或者刷盘子,法官们无从得知,因而他们善意地建议他接着去玩牌。他们觉得,任何一个有足够顽强精神在得克萨斯州执业于法律界的人,应该在牌桌上表现得同样犀利。

法官们的这一观点准确无误。本书将会向大家展现,法律诉讼与扑克牌具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两者都需要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做出竞争性决定。扑克牌的理论和实践,对于任何一个面对不确定性做出过战略选择的律师来说,其重要性都是一目了然的。

律师必须经常根据已有和未知事实来做出一系列决定。最显而易见的决策就是:和解还是进入庭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有许多其他小决策需要确定,比如采用哪些证词?提出哪些动议?追寻哪些思路?提出哪些问题?如此等等,其中每一个决策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对方律师的行为的影响。

扑克牌游戏大同小异。每个选手都必须在看不到其他选手手中牌的情况下不断做出决定:是跟注、加注还是弃牌?能提供一定公开信息的是朝上翻开的牌(得州扑克游戏除外),更重要的是其他选手的下注行为和动作表现。玩扑克的关键战略手段几乎总是误导其他选手错误地判断你手里的牌,常用的计谋是在你手里的牌很弱的时候表现出强势(从而用虚张声势的方式促使别人弃牌),在你手里的牌很强的时候表现出弱势(从而鼓励别人在赢不了的情况下不断下注)。就连诚实在扑克游戏中也是欺骗。一手好牌如果玩得很强势,就能导致你在后来的牌局中更加容易虚张声势。最优秀的扑克牌选手就像最优秀的律师一样,有办法让自己的对手做出自己期望之中的表现,而这种天赋往往就决定了谁是赢家,谁是输家。

在扑克牌游戏中,每一个错误都要付出金钱代价。即便是一个中等水平的扑克牌玩家,通常都能立刻意识到自己打错了一手牌,而且能立刻计算出这个错误的具体代价是多少。由于扑克牌所涉及的变量因素相对比较少一副牌只有52张,每一轮下注只有3种可能的动作因而玩家可以彻底地判断自己手中的牌的方方面面,而且准确度相当高。在真正的扑克游戏中,是很难自欺欺人的。不是赢,就是输,这就是玩牌者的结局。

但是,律师在这种自我评判方面的难度就大了许多,不仅仅是因为个人自尊的卷入和自欺欺人。每一个法律案件都包含成千上万个因素,而且没有一个案件与任何其他案件绝对相同。大部分诉讼案件最终都通过和解而以相当模糊的结局结束,同时最终的谈判立场都秘而不宣。我们往往很难说你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官司,以及输赢的程度如何。即便是那些陪审团裁定的案子,虽然明确宣布了谁是赢家,却很难确定哪些决定取得了成效,哪些没有奏效。

在司法实践中,许许多多的变量因素彼此都盘根错节地纠集在一起。结果,就连最显而易见的真相也无法完全得到证实或者否定。“除非你知道答案为何,否则永远不要提出问题。”当然,这句话听上去很在理,但是你能证明吗?“要把自己最有力的观点留在反证的时候用。”仍然是很有道理的说法,可是难道没有例外吗?“开庭陈词是庭审中最重要的部分。”这句话已经成了座右铭,但是当真如此吗?

跟律师的假设所不同的是,扑克牌游戏中的基本原理经常受到检验、提炼,因而扑克智慧已经成为法律诉讼律师们的重要的战略指南。扑克牌游戏中的许多原理都是依据清晰无误的数学计算,还有些原理则是经过实践考验的。玩扑克的美国人多达6000万(其中许多是律师),而每一个玩牌的人都有金钱方面的刺激来提高自己的牌技。因此,扑克牌高手很清楚地知道组成一套同花顺子的精确概率(很玄,最好谨慎小心),知道在七张牌梭哈中有了三张同花色的牌时组成同花的精确概率(非常不错,往往值得下注)。换句话说,扑克智慧取决于对游戏运作原理的真正见识,即挖掘隐藏的价值、选用战略手段。

而且扑克牌游戏跟法律诉讼完全一样,都是以赢为目的的。

扑克牌游戏中的许多战术都可以应用到法律实践领域内具有可比性的情形之中。事实上,我们经常借用扑克游戏中的语言来描绘法律诉讼。

几乎所有案子都是从谈判开始的,这个时候,你的确必须“非常小心”(keepyourcardsclosetoyourvest,即“要把自己的牌紧紧捂在胸口”,以防他人偷看)。当然,你在“开局下注”时要合理,因为你意识到你可能最终不得不“加大赌注”。但是,你的对手也许会设法“抬高赌注”,其方法是暗示他手里有一张“隐藏的王牌”。尽管如此,你也许愿意“掏钱下注”,因为你觉得只要你“出牌得当”,就能“提高概率”。说到底,像你的对手那样的“诈牌高手”也许“正试图组成一副同花顺”,那样的话,你就不得不“叫他亮牌”。

如果大家都不“弃牌”,那么你最终就会走上法庭。这也没有关系,只要你能得到“公平交易”(但是,如果法官“在桌底下”收取了什么东西的话,那么你就只能祈求上帝了)。不管怎么说,你只能“打你手里的牌”,即便你的明星级证人是个“大王”。你能够应付对方的交互询问,虽然对方表现得像是无所不能的“百搭”,只要你的对手并未“藏有王牌”。此时“推诿发牌责任”已经为时过晚,因此你最好希望自己手里有“一手好牌”(而不是在打“事先布好局的牌”)。即使你有“压上全部家当”的冲动,也许最好还是保持自己不动声色的“扑克脸”,“就按手里的牌玩”而不改弦更张。你只需要确保一切都“放在桌面上”,并且谁都没有“耍老千”。但是,无论“牌桌的池中”有多少钱,都没有理由“自己亮牌”,直到“最后摊牌的时候”。

在扑克牌游戏的诸多玩法中比如五张抽(five-carddraw)、七张牌梭哈、奥马哈扑克(high-lowsplit)以及数不胜数的其他玩法与法律诉讼最相近的恐怕要数得州扑克(TexasHold’em)了,因为它依据的是隐藏信息和公开共享证据的结合。得州扑克是一种深受欢迎、挑战性很强的游戏,每个选手必须用两张自己的底牌(thehole)和朝上发给所有人使用的五张公用牌组成最佳的五张牌。首先发出的是倒扣的底牌,然后是第一轮下注。接着是头三张公用牌,叫做“共牌”(theflop),面朝上发出,然后是又一轮下注。接着是又一张公用牌[叫做“转底”(theturn)或“第四张牌”(fourthstreet)],再下注。然后是最后一张面朝上的公用牌[叫做“河底”(theriver)或“第五张牌”(fifthstreet)]和最后一轮下注。跟法律诉讼一样,(由共牌、转底和河底所表现出来的)大部分信息是大家共享的,而且大家可以公平共用。然而,这里最重要的事实(底牌)却一直由各人自己持有,并在每个选手做出最佳决定过程中亮开(或者继续持有)。

正如小说家、扑克牌高手詹姆斯.麦克马纳斯(JamesMcManus)所说的那样,得州扑克是一种用不完全信息做出最优战略计划的游戏,要求在极端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做出有根据的推测。这是一种“精炼型竞争”(distilledcompetition),其中“最佳战略涉及概率、心理、运气和预算方面的精明,但却从来不是公开透明的”。没有一个庭审律师能够讲述得更加精辟。本书中的绝大部分案例都是以得州扑克为基础的。

这本书论述的法律和法律实践,吸纳了大师级扑克牌高手长期积累的经验和真见卓识,以说明律师可以用什么方式来提升自己的战术技能。也许将来某一天别的作家会证明,这种借鉴也可以是相互的(比如“如何用交互询问的手法来提高你的牌技”),但是这一点似乎很令人怀疑,也没有必要。跟法律诉讼不同的是,扑克游戏有自己的实验条件,包括电脑模拟的可能性,因此扑克玩家没有什么理由去学习律师的战术手段。在另一方面,律师从来都必须做到博学,可以自如地借用各种学科的知识技能,比如文学和经济学。因此,经过实践考验的扑克战略可以毫无悬念地为法庭上的诸君提供极大的帮助,并在本书正文中编撰为52个观点,分别归纳到以下四大部分中:“方块”(争取最大的胜利)、“草花”(严格控制对手)、“黑桃”(充分挖掘信息)和“红桃”(道德与品德)。

内容摘要:

  史蒂文.卢贝特别出心裁地将两个显然毫不相干的世界联系在了一起。这本书重点列举了美国庭审历史上一些最著名的辩论故事,同时引用了世界扑克牌锦标赛上令人难忘的一些牌局,从而将令人大开眼界的观点融入美国各地法庭和牌桌上的战略决策之中。  卓越的扑克牌玩家都是战术大师。他们不仅能在计算概率的时候快如闪电且准确得惊人,而且还能巧妙地预测、左右对手的行为。他们拥有令律师、商务谈判专家垂涎不已的诸多技能。  本书用大量的经典牌局来总结久经沙场的扑克牌玩家们的高明见解,表明律师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大量经验。并采用牌局(历届世界扑克牌锦标赛牌局)与案例(王尔德鸡奸案、尼克松水门事件、克林顿拉链门事件、辛普森杀妻案等)对照的方式精确阐述了扑克牌桌上的各种战术如何转而应用于法律诉讼、协商谈判和法律实践的几乎所有其他领域。【作者简介】  史蒂文.卢贝特,美国西北大学法律教授,是美国知名的庭审和庭审战略专家,著有《现代法庭辩论》(ModernTrialAdvocacy)和《汤姆斯通镇上的谋杀:业已遗忘的怀亚特.厄普庭审案》(MurderinTombstone:TheForgottenTrialofWyattEarp),还为《美国律师杂志》(AmericanLawyerMagazine)的一个获奖专栏撰稿。他的幽默评论在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PublicRadio)的《早间报道》(MorningEdition)中播放,他的评论员专栏文章刊登在《今日新闻》(Newsday)、《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Post)、《洛杉矶时报》(LosAngelesTimes)、《纽约时报》、《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Tribune)和许多其他报刊。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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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861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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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信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0装帧平装
页数 256 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律师的王牌是中信出版社于2009.11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G892 ,D916.5 的主题关于 扑克-运动技术-应用-律师-工作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