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版选修二 第四单元 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课件(17张)
2018-2019学年人教版选修二 第四单元 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课件(17张)第1页

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

司法审查,可宣布国会立法违宪

国会:立法权

总统:行政权

联邦法院:司法权

有权否决国会立法

国会2/3多数可推翻总统的否决; 国会可弹劾总统;

总统任命大法官

司法审查,可宣布总统违宪

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

学习目标: 1.根据材料分析1787年宪法的内容。 2.根据材料及所学评价1787年宪法。 3.能够比较英国君主立宪与美国代议制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