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 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作业
2017-2018学年人教版 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作业第1页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表述中正确的表述是:()

  A.法具有社会性,因而是社会意志的反映

  B.法的阶级性与物质制约性是矛盾的

  C.法不受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其他因素的影响

  D.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李某(女)因难产生命垂危,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北京市朝阳医院决定免费让她入院治疗,而同来的男友即胎儿的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生在轮番药物抢救3小时后,当晚7点20分,李某(女)死在病床上,胎儿死于腹中。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之中,医生选择了不"违法",终致酿成恶果。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是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对此,他没有任何过错。

  B.医生选择了不"违法"是对的,这也符合医生的职业道德。

  C.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D."违法"与"救死扶伤"在医院里始终是矛盾的,没有调和的余地。

  3.受害人陶某1995年从江西来北京打工。2006年10月16日晚,陶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大车相撞,在车祸中死亡。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陶某与该大车的驾驶员对事故负同等责任。12月,死者近亲属对大车所属单位及车辆承包人起诉,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7万余元,是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计算,再按照各自承担50%的责任比例提出的。两被告均主张陶某是农村户口,不能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陶某是幸运者,就是因为他在城市居住了很长时间,尽管一审法院并不支持他的近亲属的同命同价请求,但中级法院毕竟承认了他是一个准城市人。"同命不同价"反映了()

  A.对公民的人格歧视

  B.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人就是应该分为三六九等

4.王华与李爱(均为化名)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同一栋楼相邻而居。2006年8月,李爱在自己家的房门外顺楼道往外延长约60厘米安装了一道防盗门。该防盗门距离王华家的房门仅10厘米左右,并将王华家外墙上用来安装电铃的暗盒封了进去,严重影响王华及其家人的出入与居住。王华曾多次找李爱协商,但李爱均不予理会,并称其占用的是自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