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1 第八单元 第4课 走向世界的日本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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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一 确立近代天皇制 1889年日本宪法   1.背景

  (1)明治维新期间,农民负担沉重,发动暴动。

  (2)地主和中小资产阶级掀起"自由民权运动"。

  (3)1885年,日本实行内阁制,伊藤博文出任第一任内阁首相。

  2.目的

  缓和矛盾,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3.颁布

  1889年,明治政府以天皇名义颁布钦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

  4.内容

  (1)宣布日本实行君主立宪,但又宣称"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2)规定日本国民称臣民,他们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3)规定议会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议会的权力很有限。

  (4)规定设立内阁和枢密院,内阁是行政机关,只对天皇负责;枢密院实际上成为最高决策机关。

  5.评价

  (1)局限性:带有浓厚的封建性。

  (2)进步性:

  ①承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

  ②形式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

  ③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

  ④巩固了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1889年日本宪法以当时欧洲军国主义色彩最浓厚、君主权力最突出的普鲁士宪法为蓝本,所以不可避免地具有浓厚的封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