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PPT课件
《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PPT课件第4页

顺治帝

从顺治元年起,清政府就把招抚 流亡,鼓励垦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其一,宣布垦荒归己,由政府发给 垦荒者印信执照,明确产权, 并且保护垦荒者的土地所有权。 顺治六年四月,明确宣布:“无主荒田, 州县官给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 有主荒田,令原主开垦,官给牛、种。 后又作了补充规定:“如有主荒田, 原主不能开垦,地方官另行招人耕种, 给予印照,永远承业,原主不得妄争”。 顺治十四年,又宣布将“永远承业” 改为“永为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