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高三二轮复习《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选修6)知识梳理(专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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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届高三二轮复习《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选修6)知识梳理

专题五 对环境的伦理关怀

5.1现代文明的环境危机

一、不堪重负的地球

  1. 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统称为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之所以会成为当代人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是因为随着世界范围内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总数的激增,环境污染更加严重,生态危机不断升级。

  2. 环境问题的种种表现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一样,需要伦理道德来调节。

二、环境危机的伦理反思

  1. 片面的发展观

  2. 狭隘的人类主宰论

  3. 物欲主义与消费主义的幸福观

  4. 科技万能论

三、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

  1.1960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出版。它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怀,被视为人类环境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

  2.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它把全球环境保护运动推向了新高潮,标志着环境意识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觉醒。

  3.健全的环境意识,是准确的环境科学知识和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念的统一。

  (1)环境科学知识是环境意识的基础。

  (2)环境价值观念是环境意识的灵魂,环境价值观念是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动机和牵引器。环境伦理是环境价值观念的核心。环境伦理是关于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理解、接受并遵守环境伦理原则和相关的行为规范,是有效保护环境的重要前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证。

5.2环境伦理的原则和规范

一、破坏环境违背道德

  从道德评价的角度看,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是损人利己甚至损人害己的行为。其主要后果是:直接损害了污染源附近居民的利益,并可能使他们失去家园而成为生态难民,破环后代人的生存环境,损害后代人的利益,毁坏其他生命的栖息地,扰乱生态系统的平衡,威胁着人类的生存。

  与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相比,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责任主体较为复杂。对于目前的环境危机,那些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无疑要负主要责任,应当受到相应的制裁。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实际上间接支持了企业的这种行为,也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此外,未能及时严格监督的政府部门,负有容忍污染、破坏环境的相关责任;未能对环境问题表示关切并敦促政府采取行动的公民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正是公民和政府部门的这种不作为,为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每个人都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并与自然环境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环境带来什么影响,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认真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