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经济生活》第5课 企业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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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企业与劳动者

【教学要求】

  了解:

  1、企业的含义。

  2、公司的含义和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的组织机构。

  5、公司制的优点。

  6、企业兼并与破产的原因及意义。

  7、劳动的意义和就业的作用。

  8、我国的就业问题。

  理解:

  1、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2、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运用: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知识网络】

【重难点解读】

1.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法人企业、非企业法人、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第一,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它不是具有生命的"人",而是在法律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法律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自然人以生命或血缘为其存在特征的单个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

第二,企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法人企业就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