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选修五学案:专题6+4+用证据说话 学案
2018-2019学年人教A版选修五学案:专题6+4+用证据说话  学案第1页

4 用证据说话

  [学习目标] 1.了解证据的含义和种类,懂得如何举证。 2.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和作用。 3.培养实事求是的精神,尊重事实。

  一、证据--胜诉的砝码

  1.证据的概念: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但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证据的种类:由于诉讼性质的不同,各种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略有不同。共同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此外,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还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记;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的证据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现场笔记。

  

  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就是确认事实的支柱。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证据作了专章规定,每部诉讼法都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7大类。由于诉讼的性质不同,每部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也略有不同。

  二、成败在此一"举"

  1.举证责任的含义: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归属: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归属: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