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10-11学年同步学案(人教必修1):第6单元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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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整合

  

  

  

  一、重要概念阐释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初步建立于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新时期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通过政协这个组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协商议政。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人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就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按照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机关。在自治区域内,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它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

  4."一国两制"

  就是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二、重点问题突破

  1.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程

  (1)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形成。

  (2)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4)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1982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

  (5)"文革"期间,民主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续十年没有召开。

(6)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