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苏教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
2019-2020学年苏教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第1页

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2.1 直接证明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的证明思路与步骤.(重点)

  2.会用综合法、分析法证明一些数学问题.(重点、难点)

  3.综合法、分析法的格式区别.(易混点)

  

  [基础·初探]

  教材整理 直接证明

  阅读教材P82~P84"练习"以上部分,完成下列问题.

  直接证明

  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这种证明通常称为直接证明.

  1.综合法

  (1)定义:从已知条件出发,以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为依据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证明的结论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常称为综合法.

  (2)推证过程:已知条件⇒...⇒...⇒结论.

  2.分析法

  (1)定义:从问题的结论出发,追溯导致结论成立的条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结论成立的条件和已知条件或已知事实吻合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常称为分析法.

  (2)推证过程:结论⇐...⇐...⇐已知条件.

  

1.判断正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