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3.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学案(1)(新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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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 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探究与共享P54: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2)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探究提示:(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即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的选举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

 (2)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方式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②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