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4.6《超重和失重》学案(粤教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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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超重和失重

一、学法指导

  (一) 实重与视重

  I 实重:物体实际所受的重力。物体所受重力不会因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而变化。

  2 视重:当物体在竖直方向有加速度时(即a0),物体对弹簧的拉力或对台秤的压力将不等于物体的重力,此时弹簧秤或台秤的示数叫物体的视重。

  说明:在用弹簧秤测量物体的重力时,必须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下进行,就是因为当物体在竖直方向有加速度时,视重不再等于实重。

  (二) 超重现象

  I.超重现象:物体有向上的加速度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即视重大于物体所受重力(实重)的情况称为超重现象。

  2.产生条件:

  (1) 物体加速度a的方向竖直向上。

  (2) 物体加速度a有竖直向上的分量aL,(即气0 0)。

  3 视重大小:据牛顿第二定律有F一mg=ma.所以F=m(g+a)>mg

  4 注意:

  (1) 超重现象与物体运动的速度大小和方向都无关。物体处于超重状态时,可以向上运动,也可以向下运动,但加速度a的方向一定向上。所以,物体可能是"加速向上"运动,也可能是"减速向下"运动。

  (2) 虽然超重现象的产生仅取决于加速度的方向,但超重的多少却与加速度的大小有关。加速度a越大,物体超重就越多。

   (3)发生超重现象时,物体的重力并没有改变,只是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

  (三) 失重现象

  1 失重现象:物体有向下的加速度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即视重小于物体所受重力(实重)的情况称为失重现象。

  2 产生条件:

  (1) 物体加速度a的方向竖直向下。

  (2) 物体加速度a有竖直向下的分量aL,(即气0 0)。

  3.视重大小:据牛顿第二定律有mg一F=ma,所以F=m(g一a)<mg

  4.注意:

(1) 失重现象与物体运动的速度大小和方向都无关。物体处于失重状态时,可以向上运动,也可以向下运动,但加速度a的方向一定向下。所以,物体可能是"加速向下"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