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年级下册全册导学案《7.1 维护受教育权》第2课时导学案
(粤教版)八年级下册全册导学案《7.1 维护受教育权》第2课时导学案第1页

《7.1 维护受教育权》第2课时

【学习目标】

1.知道受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学习重难点】

一、重点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难点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知识准备】

【课前预习案】

一:阅读教材完成问题:

1.义务教育的含义和显著特征是什么?

(1)含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   的教育,是国家必须   的公益性事业。

(2)显著特征:   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2.怎样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应学会运用   ,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

3.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要做到: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   ,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   ,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二:预习评估

【课中探究案】

一:课内自主合作学习

1、活动一

阅读课本P53"实践与评价"中"思考与交流--明辉的故事",完成后边的问题。

2、活动二

阅读教材P52"法律导航"第三节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1)列举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行为。

(2)如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3)怎样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课内探究学习

记者2014年3月24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近日下文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在该类学校就读学生亦应减免学杂费。

教育厅表示,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比照接受政府委托学校的学生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