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七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第十课《谁为我们护航》教案
教科七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第十课《谁为我们护航》教案第2页

第二课时

一、导入: 学生看漫画展示的事例"歌舞厅的少年"。讨论问题:这个故事中的几个未成年人受到了社会环境中什么因素的侵害?

教师总结:恶劣的社会环境,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青少年在失去家庭保护的同时,也未得到应有的社会保护。

二、社会保护的内容

教师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社会保护的内容。

织学生对教科书中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分组汇报讨论结果。

三、司法保护的内容

教师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司法保护的内容。

组织学生对教科书中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分组汇报讨论结果。

四、请你当法官

学生阅读教学设计中小明和小逸权益受到侵害的故事。分别讨论在这两件事例中,当事人的哪些权益受到侵害,哪个渠道保护途径没有尽到自己的保护责任。五、小组代表汇报讨论结果。

【板书设计】

第十课 谁为我们护航

1、家庭保护: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2、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3、社会保护:是国家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社会各界和公民负有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4、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老丁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行的专门保护。

5、我们要珍惜受教育权,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提供了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