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粤教版必修二长江之歌 学案(1)
2017-2018学年粤教版必修二长江之歌  学案(1)第2页

3.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 (导学号55030000)

    。    。    。    。    。    。如在某些汉印中,就有"荼"字省作"茶"的写法。

①民间的书写者出于某种考虑,将"荼"减去一笔,这就成了"茶"字

②随着饮茶习俗的推广,"荼"字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③"荼"简写为"茶",汉代已露端倪

④在中唐之前"茶"字写作"荼",这恐怕不是我们人人都知道的

⑤茶作为饮品,我们都很熟悉

⑥"荼"有多个义项,"茶叶"义是其中之一

A.④⑥⑤②①③     B.⑥②①⑤④③

C.⑤④⑥②①③ D.⑥④⑤②③①

解析这几句话的内在逻辑关系是:茶作为饮品,都熟悉⑤--但"茶"字写作"荼",不是人人都知道④--"茶叶"是"荼"的多个义项之一⑥--饮茶习俗推广,"荼"字的使用频率高②--"荼"字的简写变化①--这种变化的年代③。

答案C

二、延伸阅读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4~7题。(导学号55030001)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的全名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州火奴鲁鲁。他的父亲老贝拉克是黑人,生于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母亲雪莉·安·邓纳姆是白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的威奇托。他父母的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在1982年父亲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1 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