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测控】2017年春八年级政治下册人教版第四课第1课时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名师测控】2017年春八年级政治下册人教版第四课第1课时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第2页

  (一)自主预习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每个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3.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4.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5.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6.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二)合作探究

  

  1.学生阅读教材P34"小光的案例分析",思考并回答问题:

  (1)你的看法是什么?

  答: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都有受人尊重的需求,未成年人也不例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图中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批评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侮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而小光父亲认为12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权要求侵害人郭老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让学生意识到,名誉对于一个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二是,为后面讲维护名誉权做好铺垫。

  

  

  

点拨:本活动设计意图在于:一是,通过具体事例,让学生认识到,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