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二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二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案第2页

  (2)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学生讨论、回答。

  师:出示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简表并作讲解

  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从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来看,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它集中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国家主席(国家元首):是重要的国家机关,是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关):是我国的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

  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得出结论一: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同时,对权力机关负责,受权力机关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

  情境问题设置:出示我国政权机关纵向图。

  设问:刚才我们讲的是中央层面的国家政权机关关系,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那么中央和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学生讨论、合作探究。

  师点拨总结:全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中央必须履行管理全局的职责,必须制定和实施全国性的法律、方针、政策,才能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同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各地发展不平衡。赋予地方必要的权力,让地方有更多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发挥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稳定全国的大局,增强整个经济的生机和活力。

  我国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国家机关分工实施,各司其职,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权力制约和监督。既有利于权力机关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统一行使权力,又有利于其他国家机关在集中指导下依法行使民主职权。

  得出结论二:中央统一领导,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既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提高办事效率。(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

  情境问题设置:国家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从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和它的法律地位来说,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于全国人大之上,也不能和它相并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

  那么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又是怎样产生的?对谁负责?受谁监督呢?

  学生讨论、探究回答。

  教师点拨、总结: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