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一: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学案】
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一: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学案】第2页

和各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组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知识点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条件

(1)《共同纲领》规定,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2)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日益成熟。

2.标志: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1)成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原则: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

③性质: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3.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知识点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目的: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依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和1954年宪法的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含义: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依法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4.成果:新中国共成立了五个自治区、一百多个自治州、自治县(旗)。

5.作用: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历史纵横】 (教材第94页)在1948年4月发布的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中,中国共产党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各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的赞同,由此揭开了筹建新中国的序幕。

【误区警示】 新中国成立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1949~1956年中国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