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①立宪民主的呼声高涨,要求实现立宪民主。
②清政府派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2)时间:1908年。
(3)内容:
①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君主不能以诏令变更法律。
②在保障"君上大权"的前提下,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等自由。
(4)评价:
①进步性:使君主的权力受到一定限制,人民的合法权利和政治地位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形式得到认可。
②局限性:立法、行政、司法大权统归君主,国民的权利只能得自君主的恩惠。
③实质:维护封建君主专制。
二、辛亥革命和《临时约法》
1.帝制终结
(1)辛亥革命爆发:1911年,"皇族内阁"的成立激起全国不满,辛亥革命爆发。
(2)共和制度雏形:
①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与立宪派人士共同组织湖北军政府,起义的省区也都尝试建立代议制度。
②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职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接着,各省代表会改组成立临时参议院,共和制度已见雏形。
(3)共和制度确立:
①南北议和:南北双方达成协议:清帝退位,建立共和政府,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
②清帝退位:1912年2月12日,清帝正式退位。
③共和诞生: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辞职,2月15日,袁世凯当选为临时大总统。
(4)历史意义:
①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宣告了中国2 000余年帝制的终结,同时也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
②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辛亥革命作为一场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的基本目的是要推翻帝国主义压迫,铲除封建统治,使中国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从革命的最终结果来看,这两个目的都没有达到,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