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新设计历史人民选修一讲义:专题八 明治维新 8-3 Word版含答案
2018-2019学年新设计历史人民选修一讲义:专题八 明治维新 8-3 Word版含答案第2页

(1)明治政府决定仿效德国制定宪法,实行专制主义统治,保护天皇政体。

(2)国内的自由民权运动高涨,呼吁制定民主宪法来推动社会发展。

2.确立

(1)标志:1889年2月,明治政府以天皇"御赐"的形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

(2)内容

项目 内容 天皇 是国家最高的统治者,集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统帅权于一身 臣民 有一定的权利和自由,但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和不违背臣民义务的前提下方可享有 议会 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

①贵族院:议员主要是皇族、华族及天皇任命的高额纳税人和有特殊功勋的人

②众议院:众议员根据选举法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内阁 内阁对天皇负责 法官 法官由天皇任免 (3)性质:具有日本特色的、基本上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4)影响

①进步性:《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一部具有日本特色的、基本上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在法律上,宪法承认了人民享有选举权、担任政府官员权以及居住、通信和宗教信仰权。

②局限性: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天皇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按"三权分立"原则建立的议会、内阁和法院,并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只是辅佐天皇行使权力的机构。

[归纳总结] 《大日本帝国宪法》的特点

从背景、内容、性质和影响等方面掌握,具体表现如下:

(1)从颁布背景来看:以天皇名义颁布,是以钦定的方式。

(2)从内容上看: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形式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