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9.1 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 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教案
2019-2020学年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9.1 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 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教案第2页

基本权利 含义 举例 独立权 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更政体、确定经济体制、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 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各国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自卫权 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防御和自卫 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对公民的管理和保护包括居住在国外的侨民,对物的管理包括驻外的使馆等

如何分清独立权和平等权?

(1)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上的体现。独立权包括两方面的要素:一是国家权力的完全自主性;二是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处理本国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的排他性。例如,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内政,中国不允许其他国家干涉,这是中国享有独立权的体现。国家的独立,既是政治上的独立,也是经济上的独立。例如,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实际作出的确保中国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的决策。

(2)平等权包括下列要素:a.各国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b.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c.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d.国家之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容侵犯;e.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

二、国际组织与联合国

1.国际组织

(1)含义: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这就是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