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岳麓版选修1 第12课 俄国农奴制改革 学案
2019-2020学年岳麓版选修1 第12课 俄国农奴制改革 学案第3页

  废除农奴制。

  2.主要内容

  (1)政治上:农民无条件地获得了法律上的人身自由,成为政府的臣民,不再隶属于他们的主人。

  (2)经济上:农民可以通过赎买获得一半土地,另一半土地归地主所有,地主有权决定保留哪些地块。

  3.局限性

  (1)农民为了赎地而背负了沉重的债务。

  (2)虽使农民摆脱了地主的奴役,却又受到村社的束缚。

  4.结果

  (1)由于"解放"法令与农民的要求相差太远,各地发生了严重的农民暴动,受到政府的严厉镇压。

  (2)激进知识分子对改革深感失望和不满。

  [深度点拨] 俄国1861年农奴制改革是由地主阶级的总代理--沙皇主持的,其目的是缓和同农民阶级的矛盾,巩固沙皇统治。这就使得这场改革很不彻底。

   三、司法改革与地方自治

  1.司法改革

  (1)内容:颁布《司法章程》,全面建立近代司法体系。

  (2)影响:培养了法律人才,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改革进展缓慢,普通群众不具备法律意识。

  2.地方自治

  (1)内容:在农村建立地方自治局,在城市建立城市杜马,由选举产生。

  (2)影响:保证了城市资产阶级代表在地方自治机关中占据主导地位;地方自治机关对本地的建设做出了贡献,但未触动原来的政府机构。

  3.对改革的总体评价

  (1)是继彼得一世改革之后,俄国向现代化迈出的重要步骤。

  (2)这次改革很不彻底,改革中对农民的严重不公,引起了一些青年知识分子的强烈愤慨。

  [课中思考] 阅读教材P81,思考:

  3."解放"法令、司法改革与地方自治这三条改革措施之间有什么样的内在关系?

提示 1861年"解放"法令废除农奴制度后,俄国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步确立,这就要求政治体制方面也作出相应调整;"解放"法令实施后,地主的地方统治权和对农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