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 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作业
2017-2018学年人教版 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作业第3页

1.考查内容:近三年,本模块以考查基础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为主,主要考查了合同的形式、特征、履行;消费者权利的内容;结婚的具体条件;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知识。

2.考查方式:主要以来源于生活中的各种民事纠纷为背景设置问题,设问比较直接,通常前一问考查对案例某一具体方面的认识,后一问考查解决问题的法律措施,有综合考查多个知识点的趋向。

3.复习建议:首先要理解和熟记教材基本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时政热点,如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交通生产安全、劳动者与消费者维权等焦点问题和现实生活中的财产、合同、家庭纠纷的案例等,从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两个角度进行把握。

(对应学生用书第264~268页)

民事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构成

要素 主体 公民即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客体 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积极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2.人身权

名称 保护 生命

健康权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姓名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名誉权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隐私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3.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 (1)含义: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2)分类:按主体划分为国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

按取得方式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其中,动产按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不动产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船舶等动产因价值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担保物权 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4.知识产权

著作权 含义: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类别: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后者包括复制权、翻译权、出租权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取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保护:国家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其余权利有保护期限,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可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