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北师大版选修2-2 1.2.2 分析法 教案
2019-2020学年北师大版选修2-2   1.2.2 分析法  教案第1页

 第七课时 分析法

一、教学目标:结合已经学过的数学实例,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二、教学重点: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难点:分析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三、教学方法:探析归纳,讲练结合

四、教学过程

(一)、复习:直接证明的方法:综合法、分析法。

(二)、引入新课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于解答证明来说,分析法表现为执果索因,综合法表现为由果导因,它们是寻求解题思路的两种基本思考方法,应用十分广泛。在很多数学命题的证明中,往往需要综合地运用这两种思维方法。

(三)、例题讲解:

例1:如图、已知BE,CF分别为△ABC的边AC,AB上的高,G为EF的中点,H为BC的中点.求证:HG⊥EF.

证明:考虑待证的结论"HG⊥EF" .

  根据命题的条件:G为EF的中点,连接EH,HF,

  只要证明△EHF为等腰三角形,即EH=HF.

  根据条件CF⊥AB,且H为BC的中点,可知FH是Rt△BCF斜边上的中线.

  所以 .

  同理 .

  这样就证明了△EHF为等腰三角形.

  所以 HG⊥EF.

例2:已知:a,b,c都是正实数,且ab+bc+ca=1.求证:a+b+c.

证明:考虑待证的结论"a+b+c" ,因为a+b+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