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超重与失重
1.当研究对象在竖直方向处于加速状态时,它受
到的重力和支持力(拉力)不再是一对平衡力。
2.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
体重力的现象称为超重现象。
3.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小于物体重力的现象称为失重现象。
4.无论物体超重还是失重,物体的重力并没有改变。
一、超重与失重的概念
1.超重
(1)定义: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
(2)产生条件:物体具有竖直向上的加速度。
2.失重
(1)定义: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
(2)产生条件:物体具有竖直向下的加速度。
3.完全失重
(1)定义: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等于零的现象。
(2)产生条件:物体竖直向下的加速度等于g。
二、超重、失重的定量分析
设物体质量为m,在拉力F作用下在竖直方向上运动,竖直方向加速度为a,重力加速度为g。
1.超重:由F-mg=ma可得F=m(g+a),即拉力大于重力,超重"ma",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