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二2.3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学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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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3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学习目标 要点晨背 1.识记村委会、居委会的性质及其作用。

2.理解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途径和方式。(重点)

3.联系实际分析我国实行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重点+难点) 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

[学新知]

1.村民委员会

(1)村民委员会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2)村民自治的内容:

①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参与民主管理。

②通过村民会议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③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

④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保证村民能够切实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

小提示:村委会不是国家机关,其性质是自治组织。建立的目的是让村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居民委员会

(1)居委会性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民自治途径: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各项工作居民监督。

小提示:居委会不是国家机关,其性质是自治组织。建立的目的是让居民管理本社区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