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寓言二则》教案
北师大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寓言二则》教案第2页

一会儿,表示时间的副词。利:锋利。应:接。之:他(指卖矛和 盾的 人)。 以 :用。子:你。何如:怎么样。

全文共四句话。两句话是卖者夸耀自己的矛和 盾。

"物莫能陷也"与"无物不陷也",这两句话的内容自相抵触,不能自圆其说。所以,自然引出了看热闹人的问话"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结果使卖矛和 盾的人非常尴尬,无言以对。因此他夸耀矛和 盾的话 不攻自破,成为笑柄。

  这则寓言故事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事实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这个寓意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下面来讲第二则的一些字、词:蚌:一种软体动物。方:正。 曝 :晒。鹬:一种水鸟,羽毛呈茶褐色,嘴和脚很长。捕食鱼、虫类。 箝:是"钳"字的异体字,夹住。喙:鸟的嘴。雨:下雨(动词)。谓:对......说。得:获得。并:一并。禽:捕捉。

这则寓言选自《战国策·燕策二·赵且伐燕》。全文也是四句话。第一句是叙述,交待故事内容:鹬啄住蚌的肉,蚌夹住鹬的嘴。二、三两句是对话:二者互不相让, 互找弱点 ,等待对方死亡。最后一句也是 叙述句 ,交待故事的结局:渔翁获利。

这则寓言告诫人们:凡事要权衡得失,不要只想到有利的一面,要互相谦让,否则两败俱伤,让别人钻空子。

这两则寓言故事都是以叙述、对话为主,没有任何评论,但寓意都很深刻,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板书设计;

盾 物莫能陷

矛陷盾?--弗能应

矛 于物无不陷

互不相让 渔翁得利

教学反思:

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时间被做不完的习题,背不完的笔记占用的所剩无几。作为一名年轻的小学语文教师虽也有着对于考试成绩的压力与无奈,但我更想寻找一种"鱼"和"熊掌"兼得的途径--让学生快乐地学习。这是一篇古文原文的寓言,文字特别简练,却又不失形象生动。托寓的道理明了深刻,而又颇能让人体味到其中的含蓄和幽默,但因其毕竟是文言文,在文字表达上与现代文有着很大的差异,学生学起来多少会感到有些困难枯燥。因此在设计这堂课时,我不仅力求坚持以自读为主,重在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