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2 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2  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第2页

中新社纽约电:美国中文传媒密切关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和全国人大会议。各大传媒今天都以显著篇幅予以报导,有些还发表社论或评论。美国中文电视、华语电视也对"两会"作了报道,转播了全国政协开幕式的热烈场面。

师设疑:为什么"两会"的召开会引起中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召开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大发挥着怎样的重要作用?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入本课的学习。

讲授新课: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

学生活动:自主学习

用5分钟时间,各学习小组的组长检查组内成员学案的完成情况,然后教师对各组自主学习的成果进行检查,学生有疑问的可以提出来,教师给予解决。

活动过程略

学生活动:自学成果展示

各小组展示学习成果:

第1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直/间接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2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3)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第3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来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3)地位: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4)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课前完成导学案上的自主学习部分,教师结合学生的自学情况进行辅导、订正,总结本课的主要知识点。本活动重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体现新课改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核心理念。

教师结合学生自主学习及成果展示情况,重点讲解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注意:四个"权力"的区分, 关键是看内容

(1)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