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苏教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
2019-2020学年苏教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第2页

  1.直接证明

  (1)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这种证明通常称为直接证明.

  (2)直接证明的一般形式

  ⇒...⇒本题结论.

  2.综合法和分析法

直接证明 定义 推证过程 综合法 从已知条件出发,以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为依据,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证明的结论为止.这种证明方法称为综合法 ⇒...⇒...⇒ 分析法 从问题的结论出发,追溯导致结论成立的条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结论成立的条件和已知条件或已知事实吻合为止,这种证明方法称为分析法 ⇐...⇐...⇐   

  

  1.综合法是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由因导果通过逐步推理寻找问题成立的必要条件.它的证明格式为:因为×××,所以×××,所以×××......所以×××成立.

  2.分析法证明问题时,是从"未知"看"需知",执果索因逐步靠拢"已知",通过逐步探索,寻找问题成立的充分条件.它的证明格式:要证×××,只需证×××,只需证×××......因为×××成立,所以×××成立.

  

  

  

  

综合法的应用   [例1] 已知a,b,c∈R,且a+b+c=1,求证:a2+b2+c2≥.

[思路点拨] 从已知条件出发,结合基本不等式,即可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