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教A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
2019-2020学年人教A版选修2-2   2.2.1 直接证明  教案第2页

  上述证明是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的,这种证明通常称为直接证明.

  二、新课

  1.定义.

  直接证明: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

  2.直接证明的一般形式.

  

  思考:在《数学5(必修)》中,我们如何证明基本不等式 ?

  证法1 对于正数a,b,有

  ,

  要证:,

  只要证:,

  只要证:,

  只要证:,

  因为最后一个不等式成立,故结论成立.

  上述两种证法有什么异同?

  相同:都是直接证明.

  不同 :证法1 从已知条件出发,以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为依据,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证明的结论为止.

  证法2 从问题的结论出发,追溯导致结论成立的条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结论成立的条件和已知条件吻合为止.

  综合法和分析法的推证过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