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2 1.4 古代的经济政策 教案
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2 1.4 古代的经济政策 教案第3页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材料导入法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时期,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商鞅姓公孙,卫国贵族,又称卫鞅或公孙鞅。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商鞅变法的两个内容对我国古代经济政策产生巨大影响,一是"废井田、开阡陌",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井田制,从法律形式上承认封建土地私有制。二是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首次明确提出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这在当时有利于增加人口、征发赋役地租,发展了封建经济。

【新课讲授】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成员共同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国家出现了,公社的土地所有权被国家掌握。

  2.奴隶社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实行井田制。

  (1)基本特点

  ①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①②所有制关系)

③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