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二数学人教A版选修4-5讲义:第二讲 三 反证法与放缩法 Word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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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反证法与放缩法

  

  1.反证法

  (1)反证法证明的定义:先假设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以此为出发点,结合已知条件,应用公理、定义、定理、性质等,进行正确的推理,得到和命题的条件(或已证明的定理、性质、明显成立的事实等)矛盾的结论,以说明假设不成立,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

  (2)反证法证明不等式的一般步骤:

  ①假设命题不成立;

  ②依据假设推理论证;

  ③推出矛盾以说明假设不成立,从而断定原命题成立.

  2.放缩法

  (1)放缩法证明的定义:

  证明不等式时,通常把不等式中的某些部分的值放大或缩小,简化不等式,从而达到证明的目的.

  (2)放缩法的理论依据有:

  ①不等式的传递性;

  ②等量加不等量为不等量;

  ③同分子(分母)异分母(分子)的两个分式大小的比较.

  

利用反证法证明问题   [例1] 已知f(x)=x2+px+q.

  求证:(1)f(1)+f(3)-2f(2)=2;

  (2)|f(1)|,f|(2)|,|f(3)|中至少有一个不小于.

  [思路点拨] "至少有一个"的反面是"一个也没有".

  [证明] (1)f(1)+f(3)-2f(2)

  =(1+p+q)+(9+3p+q)-2(4+2p+q)=2.

  (2)假设|f(1)|,|f(2)|,|f(3)|都小于,

  则|f(1)|+2|f(2)|+|f(3)|<2.

而|f(1)|+2|f(2)|+|f(3)|≥f(1)+f(3)-2f(2)=2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