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含义: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力。(三个要点:中央领导、民族聚居、民族当家)
3、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繁荣
4、概况:5个自治区(内蒙 新疆 广西 宁夏 西藏)100多个自治县(旗)
5、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知识拓展】从国情入手分析认识新中国三大民主政治制度
本课主要讲述了"三大制度",即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理解这些制度的出现是本课的重要学习任务之一。我们如果从国情出发去理解就很容易了。如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与中国革命的历史紧密相连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广大民主党派与中共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共同推翻了三座大山,又共同缔造了新中国,与工程队一同合作协商、治理国家是合情合理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她所建立的国家必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从历史上看,这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习俗方面就有很大差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尊重了这一历史,符合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同愿望,更有利于民族间的团结和发展。
七、课堂小结: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同时,也进行了政治制度的建设。1954年,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因历史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过合作的基础,民主党派也支持社会主义建设,所以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必然。为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少数民族大团结,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些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框架。
八、板书设计
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背景:
2.形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即新政协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