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四4.2认识运动 把握规律 教学案
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四4.2认识运动 把握规律 教学案第3页

  不是。规则、规定、守则、定理、公式、法律都不是规律,它们都是主观的,可以制定、废除或修改,它们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本身。

  2.规律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1)客观性: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2)普遍性: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

  【判一判】 规律是客观的,所以规律是永恒不变的。

  观点错误。具体规律会随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而变化;事物条件消失或产生、变化了,则相应的具体规律的作用随之消失或产生、变化。也即规律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3.方法论要求

  (1)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2)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想一想】 人们利用规律是改造规律吗?

  不是。规律具有客观性,人们不能改造规律。人们利用规律不是改变规律,而是改变规律发挥作用的条件。

  探究点一 运动与物质、静止的关系

有些事物的运动是明显的,如奔驰的汽车、流动的河水、划破夜空的流星等。有些事物的变化是缓慢的,泰山在100万年间升高了几百米;珠穆朗玛峰在50万年间升高了1600米。还有些物体虽然运动速度快,但距离我们遥远,或者是物质本身太小,我们也不易察觉。恒星看起来是不动的,其实,织女星和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