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局限性:立法、行政、司法大权统归君主,国民权利只能得自君主的恩惠。
[特别提醒] 当时清政府并未真正实行改良派的主张。因为人民合法权利和政治地位的实现是以保障"君上大权"为前提的,实质上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
三、帝制终结
辛亥革命的爆发:1911年,"皇族内阁"的成立激起全国不满,辛亥革命爆发。
共和制度的雏形
(1)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与立宪派人士共同组织湖北军政府,起义的省区尝试建立代议制度。
(2)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接着临时参议院成立,共和制度已见雏形。
共和制度的确立
(1)南北议和:南北双方达成协议:清帝退位,建立共和政府,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
(2)清帝退位:1912年2月12日,清帝正式退位。
(3)"共和诞生":孙中山辞职,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
历史意义
(1)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宣告中国2000余年帝制的终结,也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
(2)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特别提醒] 这里所说的"辛亥革命胜利",是指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帝制,革命的直接目标基本完成。
四、《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颁布:1912年3月11日。
内容
(1)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3)规定了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和严格修宪程序。
(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
性质: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
意义
(1)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2)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
(3)新的共和代议制度的法律形式由此确立。
[特别提醒]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目的及特点
(1)目的:防范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辛亥革命的成果,确保中国走上资本主义民主政治道路。
(2)特点: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和严格修宪程序。
五、"临时"不幸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