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4.3《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教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4.3《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教案第5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与法律调整

  【问题导思】

  2013年五一节期间,某商场搞了一次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发布广告称部分商品七折出售。消费者李某在此期间购买了一台空调,从买回之日超不过10天,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李某于是持"三包"凭证及发票找到该家商场解决问题。令李某没想的是,得到的答复是打折商品不负责"三包"。后经有关部门查明,该商场是先将部分商品提价,然后又以七折出售,让利空间极其有限。

  1.该商场的行为以先涨价、后打折的方式销售商品违背了市场交易的什么原则?

  【提示】 商场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违背了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

  2.该商场的经营属于正当竞争还是不正当竞争?为什么?

  【提示】 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材料中利用广告进行宣传的行为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有什么启示?

  【提示】 在发布广告时,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既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要遵守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原则。

  全面认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经营者在市场中的活动是丰富多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也各有不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种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经营者采用假冒商标或者仿冒其他商业标记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利益。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4.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5.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经营者采用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7.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