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北师大版选修2-2 1.4 数学归纳法(2) 教案
2018-2019学年北师大版选修2-2  1.4  数学归纳法(2)      教案第3页



  问题1 已知=(n∈N),

  (1)分别求;;;.

  (2)由此你能得到一个什么结论?这个结论正确吗?

  问题2 费马(Fermat)是17世纪法国著名的数学家,他曾认为,当n∈N时,一定都是质数,这是他对n=0,1,2,3,4作了验证后得到的.后来,18世纪伟大的瑞士 学家欧拉(Euler)却证明了=4 294 967 297=6 700 417×641,从而否定了费马的推测.没想到当n=5这一结论便不成立.

  问题3 , 当n∈N时,是否都为质数?

  验证: f(0)=41,f(1)=43,f(2)=47,f(3)=53,f(4)=61,f(5)=71,f(6)=83,f(7)=97,f(8)=113,f(9)=131,f(10)=151,...,f(39)=1 601.但是f(40)=1 681=,是合数. 例1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板书解答过程,注意解题规范,严防出现"依次类推"式的不完全归纳法;强调n=k成立必须应用在证明n=k+1成立的过程中,不可应用等差数列求和公式证明n=k+1成立。

证明: ]

(1)当n=1时,左式=1,右式=12,等式成立。

(2)假设当n=k时,等式成立

  即成立

  则当n=k+1时

  

  所以当n=k+1时等式也成立

  综合(1)(2)知,等式对于任意n∈N 都成立。 . Z ]

演示此求证式的含义

在教学方法上,这里运用了在教师指导下的师生共同讨论、探索的方法.目的是加强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参与.为了使这种参与有一定的智能度,教师应做好发动、组织、引导和点拨

  培养学生大胆猜想的意识和数学概括能力.概括能力是思维能力的核心.鲁宾斯坦指出:思维都是在概括中完成的.心理学认为"迁移就是概括",这里知识、技能、思维方法、数学原理的迁移,我找的突破口就是学生的概括过程. 课堂检测内容 专家伴读P13 打基础, 测水平7,8不做

补充 若n为正整数,求证:n3+5n能被6整除。

证明:(1)当n=1时,命题显然成立;

(2)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则k3+5k能被6整除

则当n=k+1时,(k+1)3+5(k+1)= k3+3k2+3k+1+5k+5=(k3+5k)+3k(k+1)+6

由假设知 k3+5k能被6整除,而k(k+1)是2的倍数,即3k(k+1)为6的倍数,

  第三项6也能被6整除,因此,(k3+5k)+3k (k+1)+6能被6整除。

综合(1)(2)知,原命题成立。 课后作业布置 习题1-4 1,2,3 预习内容布置 小结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