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语文优质课《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教案教学设计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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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拓展延伸

  唐代"宫市"制度

  唐代"宫市"的日常管理,由官职为"长安尉"的专人负其责。有详备的宫市交易规章,即"恒规",对入市交易、市场启闭、度量衡、物价管理等都做了规定。根据恒规的精神,买卖双方在宫市内自愿交易,公平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官府不得打白条,不得白拿商民货物。

  表面看,宫市以市场的资源置配功能,作为买方的宫廷采购官员一定可以购买到皇室之所需。因为只要官府开出的价钱有吸引力,商民必闻风而动前往宫市贩卖货物,而随着供应的增加,买方则获得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与议价能力。然而,唐代宫市制度的实行情况并不妙。据韩愈的记录,负责采购的宦官先是"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市价)",到了贞元末年,这些宦官就像饿狼一样出没于长安的市集,看到中意的货物,就说是皇上要采购的,立即以极低的价钱强买下来,价值几千文钱的货物,通常只给一百文,有时甚至向货主强索运费、进宫费。韩愈总结说,"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宫廷采购跟抢劫没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