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一 1.1集合概念 教案
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一   1.1集合概念 教案第2页

 (2)不属于: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

4、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

5、(1)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2)"∈"的开口方向,不能把a∈A颠倒过来写。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

例如,由方程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

 (2)a与{a}不同:a表示一个元素,{a}表示一个集合,该集合只有一个元素。

2、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并把这个条

      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义:在集合A中满足条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的解集可以表示为: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如:{直角三角形};{大于104的实数}

   (2)错误表示法:{实数集};{全体实数}

3、何时用列举法?何时用描述法?

(1)有些集合的公共属性不明显,难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举法。如:集合

(2)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无遗漏地一一列举出来,或者不便于、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集合{1000以内的质数}

例 集合与集合是同一个集合吗?

答:不是。因为集合是抛物线上所有的点构成